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常把”季度已经缴过税”当作全年结清,实际两者是两回事。结论:经营所得须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完成汇算清缴,预缴不足的要补税,多缴的可退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明确: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月度或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预缴,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一、哪些人要办经营所得汇算
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经营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所得,以及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纳税主体是个人而非企业,须由业主、投资人、合伙人本人办理。
| 申报表 | 适用情形 | 报送时限 |
|---|---|---|
| A表 | 月度、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 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 |
| B表 | 查账征收纳税人年度汇算清缴 | 次年3月31日前 |
| C表 | 两处以上经营所得年度汇总申报 | 次年3月31日前 |
表单分工出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的适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明确,合伙企业有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二、错过3月31日有什么后果
经营所得汇算截止日为每年3月31日,比企业所得税汇算早两个月,实务中最易漏报。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应先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需要补税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年度内多缴的,可在汇算时申请退税。
| 事项 | 经营所得 | 企业所得税 |
|---|---|---|
| 纳税人 | 业主、投资人、合伙人个人 | 企业法人 |
| 预缴时限 | 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 | 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 |
| 汇算截止日 | 次年3月31日 | 次年5月31日 |
| 适用税率 | 5%至35%五级超额累进 | 25%及优惠税率 |
三、查账征收的应纳税所得额怎么算
查账征收按《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七条执行: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以下口径是汇算时的高频错误点:
| 项目 | 扣除口径 | 依据 |
|---|---|---|
| 业主本人工资 | 不得税前扣除 | 35号令第二十一条 |
| 经营与家庭混用费用 | 难以分清的,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扣除 | 35号令第十六条 |
| 纳税年度亏损 |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不超过5年 | 35号令第十七条 |
| 业务招待费 | 按发生额60%扣除,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 | 35号令第二十八条 |
| 开办费 | 开始生产经营当年一次性扣除,或不短于3年摊销,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 35号令第三十五条 |
另有一项常被忽略:业主本人没有综合所得的,汇算时可减除费用6万元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另有综合所得的,相关扣除不再重复减除。
四、200万元以内减半怎么落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可与其他个税优惠叠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明确执行口径:不区分征收方式,查账与核定均可享受;预缴时即可享受,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须在C表汇总申报时合并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
|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
| 1 | 不超过3万元 | 5% |
| 2 | 超过3万元至9万元的部分 | 10% |
| 3 | 超过9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 | 20% |
| 4 | 超过3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 30% |
| 5 | 超过50万元的部分 | 35% |
经营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法所附税率表,减半在应纳税额基础上按公告公式计算,电子税务局提供申报表与《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预填,无需另行备案。
五、核定征收的个体户也要按年办结
定期定额户常以为”税局定了额就不用管汇算”。现行口径下,核定征收同样按年度办理:定期定额户按简易申报方式办理,税务机关按减免后的应纳税额自动划缴,年度终了按核定依据结算;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按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换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后填报B表。征收方式与定额标准以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为准,业主要留存征收方式通知书,并按个体户要不要记账报税?西安个体户税费种类、申报期限与建账标准的要求留存收支凭证。
六、西安本地办理提示
西安本地提示:经营所得汇算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或办税服务厅办理,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曲江、新城、莲湖、碑林、航天等区县的个体户按执照对应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申报入口与材料要求可拨打12366或到就近办税服务厅确认。有两处以上经营机构的,应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申报(35号令第四十条)。汇算前建议先核对全年已预缴税额与四季度收入成本归集,优惠叠加口径参考西安小微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2026 现行政策、文号与适用条件,与企业所得税汇算的区别可对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报?5月31日截止。委托代办时,可核验代理记账许可证,尔吾财务持证编号DLJZ61013420210021(批复文号西曲财函〔2021〕23号)。
常见问题
个体户全年亏损,还要办经营所得汇算吗?
要办。亏损不影响申报义务,仍应在次年3月31日前填报B表办理汇算;年度亏损可结转以后年度生产经营所得弥补,最长不超过5年(35号令第十七条)。零收入同样需要申报,长期不申报会被纳入风险监控。
核定征收能享受200万元以内减半吗?
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一条明确”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预缴时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判断,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系统自动预填,无需另行备案。
个体户业主从店里拿的钱算工资吗?能税前扣除吗?
业主本人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35号令第二十一条)。业主取得的是经营所得,按年计税;每年可减除费用6万元,没有综合所得的还可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工资准予扣除,两者不要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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