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卖软件能退增值税不是新政策,但不少软件企业并没有用足。结论: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该政策现行有效。企业须先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退税款按公式计算,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
一、哪些业务形态适用
先对照自身业务形态,不是所有”卖软件”的收入都能退。自行开发生产是基本前提;进口软件经本地化改造后销售同样适用,但单纯把界面翻译成汉字不算本地化改造;受托开发的纳税判定看著作权归属,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属于委托方或双方共同共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 业务形态 | 是否适用 | 要点 |
|---|---|---|
| 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销售 | 适用 | 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嵌入式软件产品均在内 |
| 进口软件本地化改造后销售 | 适用 | 重新设计、改进、转换;单纯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
| 受托开发,著作权归受托方 | 适用 | 按软件产品缴纳增值税,符合条件可退 |
| 受托开发,著作权归委托方或双方共有 | 不征增值税 | 不适用即征即退 |
| 外购软件直接转售 | 不适用 | 非自行开发生产 |
软件产品外延按财税〔2011〕100号第二条界定: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随硬件一并销售的嵌入式软件产品,须分别核算软件与硬件部分成本,核算不清的不得享受政策。
二、享受退税的三个前提
第一,纳税人身份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享受即征即退,且现行规则下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回小规模(《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身份选择要一次想清楚,相关口径可参考《一般纳税人能降回小规模吗?现行规则与生效时点》。第二,产品须取得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自证书颁发之日起享受即征即退;财税〔2011〕100号原文还要求提供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实务中按留存备查管理。第三,核算要清晰: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无法划分的进项按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部分,专用于软件开发的设备及工具进项不得分摊;分摊方式须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一年内不得变更。
| 前提 | 要求 | 依据 |
|---|---|---|
| 纳税人身份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财税〔2011〕100号 |
| 产品资质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检测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 财税〔2011〕100号及现行优惠政策指引 |
| 进项核算 | 按比例分摊,专用设备工具不分摊,分摊方式备案且一年内不变 | 财税〔2011〕100号第六条 |
三、退税额怎么算
计算公式: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简单说,税负超3%的部分退给你。举例如下: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不含税)100万元,销项税额13万元,可抵扣进项(分摊后)6万元,应纳税额7万元,实际税负7%,即征即退4万元。税负低于3%的月份不退,也没有留抵结转,做现金流测算应当按”超3%部分”估算,不要按全额退预估。
| 项目 | 金额(万元) | 说明 |
|---|---|---|
| 软件产品销售额(不含税) | 100 | 含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嵌入式软件 |
| 销项税额 | 13 | 按13%税率计算 |
| 可抵扣进项税额(分摊后) | 6 | 无法划分的按比例分摊 |
| 当期应纳税额 | 7 | 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 |
| 实际税负 | 7% | 7÷100 |
| 即征即退税额 | 4 | 7-100×3% |
四、申请流程与后续管理
即征即退依纳税人申请发起。登录陕西省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相关模块提交退税申请,附软件产品销售额、进项分摊过程、退税额计算等资料。按税总函〔2017〕426号,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申请材料,经核查符合政策、退税数额计算准确且材料齐全的,应当自接到申请材料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退税决定。
三个后续管理要点须记住:一是随增值税附征的城建税及附加不随即征即退退还(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只有因计算错误等多缴发生的退税才同时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二是不得弄虚作假,财税〔2011〕100号规定骗取享受政策的,除依法处罚外,自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年度起取消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发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行为被处罚的,按财税〔2013〕112号自处罚生效次月起36个月内暂停享受即征即退类优惠;三是资料留存备查,包括著作权证书、检测证明、进项分摊计算过程、销售合同等。
五、与其他优惠的衔接
软件企业通常同时适用多条优惠线。所得税方面,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研发费用方面,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100%加计扣除(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具体口径见《高新技术企业怎么认定?八大条件与研发加计扣除要点》。即征即退退还的税款属于增值税返还,应计入收入总额计算企业所得税,建议单独核算,汇算清缴时对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报?5月31日截止》。
六、西安本地提示
在西安,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没有单独的线下窗口,全程通过陕西省电子税务局办理;软著登记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检测机构名录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曲江、高新、航天基地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较多,建议按季度做一次税负测算:连续多月税负明显高于3%的,检查进项分摊是否合理、专用设备工具进项是否被误分摊。选择服务机构时,可核验的标准是代理记账许可证——尔吾财务管理(陕西)有限公司持有许可证编号DLJZ61013420210021,软件企业的退税处理需要有实操经验的团队,考察时可直接询问近一年经手的即征即退案例与退税额。
常见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能申请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吗?
不能。政策享受主体限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适用小规模征收率与相应优惠。且现行规则下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回小规模,身份转换需在登记环节一次规划清楚。
软著证书取得之前的软件销售,能补办退税吗?
不能追溯。按现行优惠政策指引,纳税人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颁发之日起享受即征即退,证书取得前已缴的增值税不予退还。建议软件开发完成后尽早办理著作权登记,缩短”先缴后退”的窗口期。
受托开发的软件怎么纳税?
看着作权归属。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按软件产品缴纳增值税,符合财税〔2011〕100号条件的可享受即征即退;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者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签约时应在合同中写明著作权归属,这直接决定纳税与退税资格。
即征即退的税款要缴企业所得税吗?
要。即征即退属于增值税返还,应计入收入总额计算企业所得税。建议单独核算退税收入,年度汇算清缴时与申报表对应行次核对,避免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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